3万多浪琴表买了8个月修了3个月

女儿过生日,丛女士花3万多元给她买了一块浪琴手表,没想到这块表成了丛女士的一个心病。因为手表到手后,丛女士发现其经常停摆,于是她多次找浪琴专卖店,“手表买了8个多月,送到外地维修就用了3个月,这块表可以说不是在维修就是在维修的路上,我要求退换货,但专卖店不同意。”浪琴专卖店对此表示,目前丛女士的情况不符合退换货规定。

万多浪琴表买了8个月修了3个月" 丛女士买的浪琴表。受访者供图

3万多买的手表经常“罢工”

去年6月23日,丛女士花费3.3万余元,在我市一家商场的浪琴专卖店购买了一块女士手表,“买这块表是作为我女儿的生日礼物,可是我女儿不愿意戴,买回来一直在那放着,我看老这么放着也不是个事儿,于是我自己就戴了。”

丛女士戴上这块表不长时间,就发现手表有问题,“手表经常停,只要不戴了,不到一天就会停,这很不正常。”丛女士说,她以前也戴过机械手表,通常不戴后,挺长时间才会停,“不戴后不到一天就停,表肯定有问题。”

去年9月份,丛女士找到当初买表的浪琴专卖店,“工作人员把表拿给维修师傅,维修师傅检查了一下,说有一个螺丝没拧紧,后来便紧了一下螺丝。我以为问题解决了,就把表带回家了。”

很快,丛女士发现表不戴很快便停的情况依然存在,于是她又找到浪琴专卖店,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把表送到沈阳进行检测维修。“我当时要求退货,但对方拒绝了,说是我的表购买时间已经超过7天了,这种情况不能退货,只能进行维修。”丛女士说。

去年10月11日,浪琴专卖店给丛女士开了修理单,将表送到沈阳进行维修。去年11月19日,丛女士接到专卖店相关负责人的通知,说表已经修好了,为了观察表是否存在问题,专卖店的相关负责人还亲自佩戴了几天,“对方表示我的表没有停走的现象,让我把表取回去。”

表买了8个多月修了3个月

丛女士将表取回佩戴一段时间后,发现表停摆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她再次来到了浪琴专卖店。今年1月6日,专卖店再次为丛女士开了修理单,将表送到上海进行检测。1月26日,专卖店联系了丛女士,“对方告诉我,经过检测我这块表的机芯有问题,并给了两个方案让我选,一是对机芯进行维修,二是换一个新机芯,我当时选择换机芯。”

3月1日,丛女士接到了专卖店负责人的通知,对方表示丛女士的表在27日已经返回,观察了3天没什么问题,对方让丛女士到店里把表取走。

3月14日,丛女士把表拿回来后,发现表还是存在停摆的问题。3月16日晚上,她再次把情况反映给了专卖店的工作人员。“我头一天爬山走了两万多步,表又停了,说明表还是存在问题。”“这也太闹心了,这块表买了8个多月,光修就修了3个月,可以说不是在维修就是在维修的路上。我想退换货,专卖店不同意。”丛女士说,这块表已经成了她的心病。丛女士希望专卖店能够给她退换货,为此她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工作人员多次进行调解,但丛女士的要求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专卖店
目前不符合退换货规定

记者就此联系了丛女士购买手表的浪琴专卖店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丛女士购买的是一块机械表,保修期是5年,机械表停的原因有很多。第一次丛女士反映表存在停摆的问题后,她们找维修师傅检查了一下,发现有螺丝比较松,于是维修师傅将螺丝拧紧。

第二次,丛女士找过来时,她们将表送到沈阳进行检测维修,手表返回大连后,为了确认表没有问题,她还亲自佩戴了7到10天,“我佩戴期间,手表没有任何问题,于是让顾客把表取走了。”

丛女士将表取走一段时间后,再次反映手表存在问题,于是她们将手表送到上海。经过检测,这块手表的机芯存在一定的问题,于是给出修或换机芯的两个解决方案,最终丛女士选择耗费时间较长的更换机芯。

对于丛女士退换货的要求,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丛女士的情况并不符合退换货的规定,“第一次拧螺丝不属于维修,丛女士可以再观察一段时间,如果手表还存在问题,到时我们会把手表送到上海进行检测,如果手表确实存在问题,我们肯定会为她进行退换货。”

律师
消费者可起诉维权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 (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七天退货期已过,则需遵循三包期限对于修理、更换期限的规定。依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王金海律师表示,如果市民的手表是在“三包”期内,假设市民想要换货、退货,可以通过与商家沟通,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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